单梁起重机的注意事项
单梁起重机的注意事项(1)每台起重机可须在显眼的地方标记额定起重量的标志。科尼起重机当取物装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降深度。即吊具较低工作位置与起重机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双梁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门式起重机旋转中心线与取物装置铅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 m。非旋转类型的臂架起重机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线较臂架后轴或其他典型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2)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在桥上或用吊钩吊人。 (3)未经许可或酒后驾驶起重机。 (4)作业时可须集中精神,不得说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五)车辆应清洁,不得乱放设备、工具、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物品。 (6)起重机不得超载。 (7)绑扎不牢固、机械部件超载、信号不明、斜拉、埋物或冻结物、吊物上人员、易燃易爆、无安全防护的危险品、液体物品超限、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吊运机构故障等情况下,不得吊运。 (8)起重机在无障碍物的直线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及吊物底部可须离地面2m。 如果越过障碍物,则可须高出障碍物0.5m。 (9)起吊小于50%额定起重量时,允许两台机构同时运行;起吊大于50%额定起重量时,只能较台机构运行。 (10)带较更和二更吊钩的桥式起重机,不得同时升高或降低较更和二更吊钩(特殊例外)。